(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公正性保障机制与监督管理体系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公正性保障机制与监督管理体系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
0702-20412Y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研究世界各主产国家棉花等纤维质量检验体系,包括检验的性质、检验主体的性质、检验的经费来源、检验市场的基本情况、检验的公正性保障机制;
2.调研国内棉花等纤维市场交易各方对目前公证检验数据及公证检验行为的意见与建议;
3.根据目前国内产业基本情况、国内棉花等纤维检验市场发展情况、监管部门改革情况,研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数据准确性保障机制,研究适应我国国情的公证检验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公证检验结果如何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并根据监管棉、储备棉、期货棉、进口棉公证检验的不同,研究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物。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物品目清单中的产物。
3.扶持中小公司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公司产物享受6%的价格折扣。
4.投标产物不得为进口产物。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根据目前国内产业基本情况、国内棉花等纤维检验市场发展情况、监管部门改革情况,研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数据准确性保障机制。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根据目前国内产业基本情况、国内棉花等纤维检验市场发展情况、监管部门改革情况,研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数据准确性保障机制,研究适应我国国情的公证检验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公证检验结果如何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并根据监管棉、储备棉、期货棉、进口棉公证检验的不同,研究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 包内容
| 数量
| 实施时间
| 实施地点
|
1
| 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公正性保障机制与监督管理体系研究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课题研究单位需按照如下时间节点进行验收。
1.完成世界各主产国家棉花等纤维质量检验体系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底前;
2.提交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公正性保障机制与监督管理体系研究报告,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研究世界各主产国家棉花等纤维质量检验体系,包括检验的性质、检验主体的性质、检验的经费来源、检验市场的基本情况、检验的公正性保障机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略)(略),且该证书包含棉花检验能力。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6:0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0年6月28日到2020年7月3日16 时00分。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9:30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略)
(八)其他
本项目鼓励节能产物、环保产物和中小公司投标(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公司)。详见评标办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物。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物品目清单中的产物。
3.扶持中小公司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公司产物享受6%的价格折扣。
4.投标产物不得为进口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