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略)物业服务项目(固定服务及零星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20年度(略)物业服务项目(固定服务及零星服务)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2020年度(略)物业服务项目(固定服务及零星服务)数量:一批用途:自用简要技术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中服务定点供应商。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谈判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7:00 至 2020年02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略)(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3:00 至 2020年02月14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7.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7.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2
月3
日起至2020年2
月10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磋商文件发售(略)
(略),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7.4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