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方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邀请满足相应资格、具备类似业绩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就本次询价标的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报名参加投标资格条件:
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询价标的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轻型钢结构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结构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的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发生任何合同违约、诉讼事件。
5) 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无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无出现所供设备或分包的工程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
7)具有同类业绩及证明材料。
8) 本询价内容以外合同为依据。
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采购方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竞标。
3. 标的范围见技术协议供货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询价要求另见发标时的“华电重工供应链管理与采购信息系统”上发布的询价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4.拟参加报名的单位须(略)上报名,经核实后投标报名方可成功。
非华电重工合格供方的投标人需(略)。提醒:不需要提交供方申请。
5.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9时整,逾期恕不接受。
6.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略)页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带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
7.有关投标其它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要求,若对本询价公告内容有疑问,请致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