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房乡新村建设(叁期)产业化施工临时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平房乡新村建设(叁期)产业化施工临时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在北京(略)
,建筑面积:约
1552平方米。
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平房乡新村建设(叁期)产业化施工临时工程租地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及小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除外)的实施。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等图纸内全部内容。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搭设正规的施工围挡,施工道路清理,以及为迎接检查所进行的必要的环境清洁、维护周边形象的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招标人将不单独支付围挡搭设及道路清扫、清洁维护等任何费用。
(2)成品保护:施工现场可能存在交叉施工作业,投标单位需考虑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展示效果所采取的必要的成品保护费用。
(3)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分包工程管理、配合及服务的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总包服务费中;
(4)投标单位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5)投标单位需充分考察现场,施工场地内原状土方(含渣土)外运及消纳均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将不单独支付余土(含渣土)清理外运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联合体。
3.2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近三年(2014年-2017年)以来具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4 投标人应真实填报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不能保证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将可能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招标文件日期、时间:2017年12 月18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领取(略)
4.2 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9 时0分。
(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100025
(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