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略)施工监理框架协议供应商已由(略)批准比选,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略)每年均有数量不等的施工项目监理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费用,现拟引入施工监理框架协议供应商。
3、合同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5、比选范围:监理范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略)范围内各类新建、改造、装修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含(略)合约商户的工程项目),以《工程项目监理委托书》为准。
6、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参选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行为。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7、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8、参选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
参选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参选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北京市首都国际机场叁纬路(略),参选人应安排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本次比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比选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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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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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尘补颈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