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7-12-08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本级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高精尖”灭火救援装备购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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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专用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直升机
(略)受(略)消防局本级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消防局“高精尖”灭火救援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消防局“高精尖”灭火救援装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齿惭-000008(略)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消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路仁龙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交货期
交付地点
质量保证期
消防专用直升机
2架
1. 最大起飞重量: 8.0-14.0吨;
2. 最大巡航速度不小于230 km/h;
3. 最大航程(标准油箱)不小于600km;
改装后可承担城市消防任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直升机制造和任务设备加装。
采购人指定的项目现场
直升机整机验收合格后不小于36个月或者2000飞行小时,以先到为准。
二、开标时间:
叁、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此次拟采购消防专用直升机2架,(略)受(略)消防局的委托,就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5日(略)(略)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因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场未进行开标并予以废标。由于采购货物的特殊性、专一性、周期较紧,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加快采购进度,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拟将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特此公示。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1
消防专用直升机2架
(略)
江西省景德镇市朝阳路539号
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名
黎展
工作单位
中科院遥感与数字地球所
职称
高工
丁前军
空装院通信所
姚晓冬
公安部一所
副研
论证意见: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明确、无不合理条款。由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仅限于国内生产厂家参加,从公开招标结果和市场角度来看,满足采购需求的厂家只有一家,不具有竞争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于采购货物的特殊性、专一性、周期较紧,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加快采购进度,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7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人名称:(略)消防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略)
采购(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北京(略)
联系(略)
四、预算金额:
附件:
1.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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