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六号灯光站外墙防水改造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比选人为(略)。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1. 项目概述
六号灯光站下雨时漏雨情况严重,经现场勘查主要为外墙未做防水。导致雨水从外墙及窗户渗入,因框架协议限制无法彻底解决。经灯光管理模块与综合业务模块共同协商,在保障灯光站运行的情况下,对外墙进行整体防水改造,已彻底解决漏水问题。
1.2. 内容要求及标准
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如下:在六号灯光站,施工外墙面积约为:约2700㎡。
*对办公楼外立面刷防水涂层2尘尘厚。
*对所有窗户重新打密封胶。
*工程质保期5年。
2. 控制价
(略),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3. 公司及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略)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签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① 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略)项目中标后,存在因中标、中标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
(略)
电子(略)
(略)
(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略)
纪委举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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