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临时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机关临时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原有建筑室内改造 。
2.2建设(略)(略),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土建部分: 新建轻钢龙骨隔墙,内墙抹灰刷涂料,恢复硅钙板吊顶,恢复地面瓷砖,新做实木复合门等 。
安装部分: 新增开关、插座、配电箱,灯具移位、线管敷设,新增消防报警模块、烟感探测器,新增信息插座,改造空调风机盘管,新增2台排烟风机、阀门等 。
拆除部分: 拆除少量墙体、吊顶、开关、散热器、风机盘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含)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北京(略)(略),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 同开标地点。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标公告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