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施工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略)施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比选人提供8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照比选人要求提供相关施工项目管理服务。2.2比选范围: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下,在比选人的授权权限内,代表比选人对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具体以“服务内容和要求”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服务范围:比选人所属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略),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其他(如果有): /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参选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参选人必须具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2017年 8 月 4 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地址: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5.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7 日下午15:00前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 时 30 分,(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