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北京地铁9号线增购车辆电气牵引系统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86-(略)闯)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作如下变更:
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2017年07月27日下午14:00”。
开标时间更改为 :“2017年07月27日下午14:00”。
(略)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07-06在中国国际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北京地铁9号线增购车辆电气牵引系统
资金(略)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主管机关已批复,招标人已落实设备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86-(略)0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地铁9号线增购车辆电气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物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轨道交通车辆用电气牵引系统 | 84套 | ? B1型 最高运行速度: 80km/h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传动与控制系统制造公司;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该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以上要求。
1.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 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
1.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4.1 如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符合1.1规定。如果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拟委托商务代理参与本项目,则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和此商务代理都应成为联合体成员。
1.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阐述该联合体对其所投项目的管理方式、工作流程、解决争议机制等,该声明及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3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并且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1.5 投标人应至少有一条的国内或国际轨道交通牵引系统供货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一方拥有即可,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用户证明原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06-1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06-2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略)
招标文件售价:¥12000/$2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07-27 14: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上完成注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账号(人民币):(略)(略)5
(略)):(略)(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