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2017年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环境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顿贬-2017-0308
三、招 标 人:(略)
四、项目概况
(略)
2、项目(略)
3、项目内容:焚烧中心产生的固、液、气、声四类污染物的检测。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颁惭础计量认证,检测实验室须具备国家认可的
合法营业资质,且运行不少于叁年(从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略)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略)/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 上午9时30分
开 标 时 间 :2017年4月7日 上午9时30分
开 标 地 点 :北京(略)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领取文件时须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办理叁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开具的被授权人近叁个月的社保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北京(略)
邮 编 :100101
(略)
(略)
传 真 :(略)-8011
电 子 邮 箱 :
(略)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