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朝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公安分局购置台式计算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朝阳公安分局购置台式计算机
项目编号:
BJJF-2017-4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朝阳分局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马佳(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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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基本概况介绍
/
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为朝阳分局购置台式计算机。数量:
900
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投标(进口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08日 09:30
六、开标(略)
(略)8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略)。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如提供新版叁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
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4
、节能产物强制采购;
5
、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优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