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17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略)2017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二次比选)(颁驰齿2017-窜叠-628),比选人为(略),比选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满足参选资格的各潜在参选人均可参加参选。
1、项目名称
(略)2017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二次比选)
2、比选内容
(略)现有公务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3、服务期限
中标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2月31日
4、项目实施地点
哈密地区
(略)(含税)
6、资金来源:比选人自筹
7、相关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及服务要求中的具体要求。
8、参选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3参选人要求具有一,二类维修公司资质证书,并在哈密当地设有汽车维修场所,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有两年以上汽车维修保养经验;
7.4参选单位相应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有效特约4厂维修资质文件在有效期内;
7.5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并提供项目经理(至少1名)的关键人员简历。
7.6参选人2014年-至今内具有类似本项目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7.7公司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公司无重大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0、获取比选文件
10.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10.2比选文件获取(略)
10.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参选人名称 | |
2 |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 |
3 | 潜在参选人联系(略)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略)(略)上发布。
除上述叁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略)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6时00分,(略)
本次启封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略)叁楼313会议室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3、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