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延庆园八达岭片区供暖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笔笔笔)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关村延庆园八达岭片区供暖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笔笔笔)项目已由延庆区
政府
批准实施,项目
授权主体为北京市
延庆区人民
政府
,项目招标
机构为(略)
(以下
简称
采购
人),项目实施机构为
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延庆园管委会
)
。项目
已具备
招标
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
以下
简称申请人)
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
名称
中关村延庆园八达岭片区供暖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笔笔笔)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延庆区作为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北京(略)
“无煤化”为主要内容,
综合利用跨区域风电
、燃气、地热等多种能源方式,替代现有燃煤供热设施,构建清洁环保、安全可靠、高效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供热体系,为延庆区成功承办
“冬奥会”和“世园会”创造清洁供热、绿色供热的精品示范工程。本项目支持利用跨区域风电,如项目采用风电供暖技术,国家能源局将在张家口地区给予一定容量的风电装机配额,并鼓励上下游一体运营。
本项目的实施内容包括清洁能源供热设施的改造、投资建设、日常运营管理维护、供热管网维护改造、与电供暖相关的电力设施投资维护、供热中心增容等。
本项目总供热面积为
374万平方米。其中,现有供热面积为80万平方米,计划新增供热面积为294万平方米,采用电供热+燃气供热+土壤源热泵+综合储热的联合供热方式。现有供热设施须在2017-2018年供暖季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略)。全部由社会资本方筹集
,由资本金和市场化融资构成。项目特许经营
期
25年,其中施工总工期为10年(2017-2026年)。2017-2018年供暖季前,须完成现有供热中心的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2.4采购内容
北京(略)
3.
采购需求
项目特许经营
期
:25年
(
其中施工总工期为
10年&濒迟;2017-2026年&驳迟;
)
项目地点
:北京市
延庆区康庄镇(原八达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运作模式
:笔笔笔模式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公司(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摆2014闭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1
法律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a)
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公司法人。
b)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3年内,申请人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
c)
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
d)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3年内,申请人及申请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公司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
4.2
财务实力
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财务实力要求包括:
a)
净资产不低于2(略)人民币(以经审计的
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
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
。
b)
具有不低于3(略)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等)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
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
。
4.3资质要求
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质要求包括: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热力
)甲级资质,并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
近叁年设计业绩优良,具备类似工程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4.4
业绩经验
a)
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叁个及以上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清洁能源集中供热中心的业绩,累计清洁能源集中供热中心项目的供暖面积达到
200万平方米面积以上,其中一个清洁能源集中供热中心供暖面积不低于20万平米,并提供
相关
证明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业绩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
b)
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过类似供暖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工作,并提供
相关
证明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业绩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
4.5
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联合体
申请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
b)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c)
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d)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四家;
e)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f)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g)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
、
职责
及出资比例
,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
5.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限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额数量为五家
(含)以内
,资格审查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五家(含)以内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应
采购
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为叁家
(
含
)
以上且五家(含)以内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综合实力评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五家的,审查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实力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五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各评分因素得分以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各评分因素得分和申请人总得分时均保留
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6.
资格预审
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
7年
4
月
7
日
至201
7年
4
月
13
日
,每日
9:00-1
1
:
3
0
和
1
3
:
3
0-1
6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略)
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室)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
00(略),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
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
除外)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
除外
),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公司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c)
联合体意向书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
d)
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需携带备查;
e)
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f)
联合体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上述第
补)、别)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
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的提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7年
4
月
28
日
10时0
0
分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略)北京(略)
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室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采购
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北京(略)
98号
邮
编:
102100
(略)
季俊霞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略)
36号
中铁
华铁大厦
1108室
(略)
100071
(略)
(略)
(略)-8621、8682,(略)
传真:
010-
(略)-8682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