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机场碳排放认证(础颁础)2级”项目进行比选。
一、比选内容:“机场碳排放认证(础颁础)2级”
二、合格服务商资格条件
1、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以上。
3、服务商须具有经国际机场协会(础颁滨)授权的机场碳排放认证(础颁础)审核员(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4、服务商须具有“机场碳排放认证(础颁础)”的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由用户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加盖用户方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7、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8、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叁、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
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29日的上午9:00点-11:00点、下午1:点30分-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略)
六、报名(略)
(略)
七、(略)
电子(略)
(略)
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4月7日
上午9:00点(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九、比选时间:
2017年4月7日
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十、递交应答文件(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二、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略)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