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委托管理土地巡视项目
2. 服务范围:
首都机场围界外21处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委托管理的闲置土地:
2.1 东区12处:东净化站周边土地、一纬路封闭道路(武警后院至国门健身馆北侧土地)、三纬路北侧土地(商贸公司西侧土地)、三纬路南侧土地(商贸公司南侧土地)、三纬路西侧土地(老扩建院内及院外南侧土地)、五纬五经路口南侧土地(现四川场道使用土地)、2E门通道(西湖园西侧道路至环卫新车库院内)、联络线特警院外土地(特警红绿灯东侧)、二纬路南侧预留地(西湖园南侧土地)、一经路东侧预留地(华北局新楼北侧土地)、9E门通道小中河东岸土地、小中河故道沿线土地(河道及小长城沿线)。
2.2 西区6处:新专机楼外热力站周边土地、航平西路2号通道外周边土地、华谊桥附近土地(含航安路、机场西路、华谊桥三角地)、货运路两侧土地(含消防支队门口院外)、1号路至机场道口周边土地、6号楼周边土地(含机场宾馆北侧老配餐院周边)。
2.3 北区3处:3号通道外周边土地、货运北路两侧土地、4号通道外周边土地(含中轴路、中轴东路两侧)。
2.4 其他临时委托管理的闲置土地
2.5 以上土地具体范围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与(略)签订的相关土地委托管理协议为准
3. 服务内容
3.1 巡视人员2人一组,全年每日对管辖区域地块巡视2次,巡视人员须配备必要的车辆、手电、灭火器、防火服、执法记录仪、破拆工具等;
3.2 对管辖区域地块实行每日流动巡查;
3.3 对管辖区域地块内火灾隐患进行巡查,发现及时上报甲方;
3.4 对管辖区域内存在烧荒、秸秆焚烧的苗头隐患及时劝阻、制止和上报甲方;
3.5 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并及时报警和汇报;
3.6 对管辖区域进行环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7 对进入管辖区域的闲杂车辆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汇报;
3.8 管辖区域内的可疑人、可疑物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并汇报;
3.9 对偷倒垃圾、渣土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上报;
3.10 对管辖区域内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上报;
3.11 对管辖区域内的开荒种植进行劝阻,制止和上报;
3.12 对管辖区域内的首都机场产权物资进行巡查,发现破坏、损坏时,及时上报;
3.13 对管辖区域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3.14 对管辖区域内及其他临时委托巡视的土地,发现其它问题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 合格应答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公司。
4.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年度付款方式。
4.5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6 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采购合同。
4.7 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内或以往在(略)招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商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供应商,评审人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5. 项目报价及费用构成
(略)。含人工费、工具、车辆、低值易耗品、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6. 比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参与本次比选。
7. 比选费用的承担:参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8. 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
9. 领取比选文件(略)
电子(略)
(略)
。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仅限工作时间)。
(略)
10.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略)
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收(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略)
(略)
11. 其他不明事宜,敬请来电咨询。
(略)
电子(略)
(略)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