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
场区设备设施摸底排查项目
2. 服务范围:
2.1 首都机场围界外25条道路范围内的地上物或附属设施(立杆、架空线、配电箱、井等)进行排查:
罢1航站楼外车道、罢2航站楼外车道、罢3航站楼外车道、一经路、二经路、叁经路、四经路、五经路、六经路、二纬路、四纬路、五纬路、一号路、机场西路、航安路、航安北路、航平西路、航平北路、航平南路、航食路、货运路、滑行1-5号桥道路、货运北路、中轴路、中轴东路。
2.2 对以上范围所属行车道、人行道、绿地(土地)公共区域范围内至封闭无法进入区域(单位、围界、停车场、建筑物等)以外地上物或附属设施进行排查。
2.3 其他临时梳理排查的路段。
3. 服务内容
3.1 服务商须于签订合约后45日内完成上述路段排查;
3.2 排查人员须配备必要的车辆、梯子、电路检查工具、安全防护用具等;
3.3 经甲方确认后对上述道路范围内的地上物或附属设施(立杆、架空线、配电箱、井等)进行排查、梳理,记录、收集地上物具体位置、数量、类型用途、产权单位、型号规格等信息;
3.4 经甲方确认后对排查、梳理过程中产权不清的地上物进行实地走访、询问,明确产权单位,汇总结果后上报甲方;
3.5 分别以西区、北区、东区三个区域,采用CAD格式图纸和图文报告形式汇总给甲方各3份盖章签字的排查及处理结果;
3.6 对排查、梳理、拆除及相应处理过程中,发现其它问题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
4. 合格应答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公司。
4.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年度付款方式。
4.5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以下任意一项: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设计。
4.6 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采购合同。
4.7 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内或以往在(略)招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商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供应商,评审人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5. 项目报价及费用构成
(略)。含人工费、工具、车辆、低值易耗品、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6. 比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参与本次比选。
7. 比选费用的承担:参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8. 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
9. 领取比选文件(略)
电子(略)
(略)
。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仅限工作时间)。
(略)
10.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略)
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收(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略)
(略)
11. 其他不明事宜,敬请来电咨询。
(略)
电子(略)
(略)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