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湘潭市湘中新世纪花园不动产证办理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尝搁窜叠(略))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湘中新世纪花园不动产证办理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尝搁窜叠(略)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略)) |
整 包 | 湘潭市湘中新世纪花园不动产证办理采购项目 | 1项 | (略)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整 包 | 湘潭市湘中新世纪花园不动产证办理采购项目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1.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交货(略) 3.付款方式:按采购合同执行。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3法人提交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中介或经纪服务,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叁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叁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略)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6、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叁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叁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叁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叁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原件备查)
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略)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叁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叁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略)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叁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略)
(略)
地 址:湘潭(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略)
地 址:湘潭(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略)
联系(略)
联系(略)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叁)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叁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叁年内;成立不足叁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略)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