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18年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第二包:知识产权新领域(互联网及大数据)法律服务)”(采购编号:颁骋(略)4/2)以比选方式择优选择1家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2018年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第二包:知识产权新领域(互联网及大数据)法律服务)
采购编号:颁骋(略)4/2
二、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引入本项目拟选择1家专业提供知识产权新领域(互联网及大数据)法律服务的律所,对公司业务可能涉及的互联网及大数据法律问题提出独立的外部法律建议,服务期限为1年。
此处知识产权新领域(互联网及大数据),指与互联网公司相关的法律问题及大数据的使用及管理法律经验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领域。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三、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 供应商须在北京市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办公场所;
3. 供应商须具有服务互联网公司法律服务经验或进行大数据合规研究或开发的成功服务案例;
4. 供应商拟派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负责律师须执业时间在10年及以上;
5.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证明服务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可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6. 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偷税漏税记录;
7.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8. 供应商须有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服务采购单位,成立以合伙人带队的工作团队,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高级或资深律师应不少于团队总人数的50%;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须具有律师从业资格,拥有服务金融机构或高科技公司的经验;精通服务范围所涵盖的各项内容;
9. 有服务国内外金融科技公司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 比选文件的领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 领取时间: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领取方式:请在领取时间内,将参加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略)
邮箱等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略)
。
3. 领取方式:免费。
五、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周二)12:00整。
2. 响应文件递交(略)
3.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至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5. 谈判时间(如有):另行通知。
六、 联系方式(略)
地址:北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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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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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