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宣传海报和视频拍摄及制作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有相关资质能力的公司参加。
1. 项目名称:(略)宣传海报和视频拍摄及制作项目;
2. 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有经营许可(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服务商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正在处理的重大纠纷和诉讼;
2.3 服务商应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
2.4 服务商经营范围须具有从事海报设计,动画视频制作的工作经验;
(略),可以提供长期合作;
2.6 服务商须具备3年(含3年)以上从事海报设计,动画视频制作的工作经验,在2015年1月1日后为大型公司单位或跨国公司提供过至少3次宣传片项目的成功案例及作品,机构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及作品的演示视频等资料(应答厂商需进行15分钟方案的陈述)
2.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税款所属时间为2018年2月~2018年8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8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需要包含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制作团队,并提供该团队所有人员的简历;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0 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11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至下午17:00。
报名(略)
联系(略)
(略)
(略)
4.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7:00
(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