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原公告中:
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3)需提供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有效,留存加盖公司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8月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1.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3)需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有效,留存加盖公司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3.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8月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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