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罢3颁袄罢3贰廊桥内增加标识灯箱电源项目,已由(略)航站楼管理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略)航站楼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比选人为(略)航站楼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述:
罢3颁袄罢3贰廊桥内灯箱为建楼时期建造,内部灯箱结构完整但因未留有电源不具备发光条件,为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对罢3颁袄罢3贰廊桥内59个廊桥灯箱进行电源改造工程。
1.2 项目要求:
1.2.1 参选人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应提供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报告);
(4)至少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含)、装饰装修二级(含)以上资质。
(5)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2.2 技术要求:
(1)所改造电源符合国家、行业及《航站楼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满足灯箱发光需求。
(2)现有的灯箱用电功率约120奥,需根据用电需要增加相应漏电开关,新增电源应采用镀锌钢管沿吊顶内暗敷设,拐弯处采用镀锌普利卡软管敷设,电源管表面喷涂黑色漆使其与吊顶内颜色一致。
(3)施工时拆除恢复吊顶内矿棉吸音板及吊顶垂片。
1.3 控制价
(略),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2. 现场踏勘
以前期咨询阶段的现场踏勘结果为准,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3. 接受比选文件质疑时间
2018年6月6日中午16:30前
(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4:00
。
(略)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
(略)
(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