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项目名称:叁号停车楼旅客手推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
1. 合格应答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在200万(含)以上
(3)2013-2017年期间,应答人应有3年(含)以上维修旅客大型行李手推车的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首尾页、采购内容、执行的起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需加盖参评人公章,或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证明文件。
(4)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近叁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5)应答人在(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中的,或以往在(略)采购项目中选后,由于应答人责任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应答厂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8)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定服务合同。
(9)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参评人公章,或加盖用户公章。
2.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3. 比选费用的承担:参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 报名(略)
(略)
5. 领取文件(略)
6.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略)
时间:2018年3月30日9:00-15:00(北京时间)。
(略)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2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略)
递交应答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7. 比选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略)
(略)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