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对于合肥和黄山机场更新改造双视角齿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16】282号文批准建设采购)批准建设采购,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为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山屯溪国际机场。
2.2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对本标段设备进行招标。
2.3 交货期及交货(略)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叁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略)
2.4 招标设备清单数量及技术规格
投标人应负责以下所有货物的采购、生产、运输到现场、卸货并移交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施工配合、人员培训、验收合格至交钥匙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货物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双视角齿射线手提行李安检设备 | 2 | 台 | (略)黄山机场分公司2台。 |
3.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物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民航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或通告信息。
3.4双视角齿射线手提行李安检设备必须符合MD-SB-2015-004《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验收内控标准》的技术要求。
3.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同时(略)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略)
叶强
(略)
: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307
(略)
建
(略)
4402
招标机构的帐户信息: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桥支行
帐户名称: (略)
帐号: 353(略)257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投标人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