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对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中国燃煤电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削减战略和行动计划制定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
各有关单位:
(略)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履行《对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根据项目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燃煤电厂公司调查及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含量检测,掌握中国燃煤电厂生产工艺和大气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控制技术现状,结合公约和中国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要求,明确需管控的相关来源,研究制定中国削减燃煤电厂汞及其化合物大气排放的总目标和阶段目标,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和行动计划,为相关管理部门和公司履行公约义务提供指导,并为编制中国履行《对于汞的水俣公约》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提供支持。
本项工作预计2018年3月开始,计划人月总数为37.5,期限34个月。
(略)(以下简称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单位资质
1. 具有5年或以上燃煤电厂汞排放控制技术和相关管理政策研究经验;
2. 具有汞及其化合物环境样品采样和分析检测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现场调研组织协调能力及丰富的调研经验;
4. 具有相关规划或环境公约履约战略和行动计划编写经验者优先。
对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颁蚕厂)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略)
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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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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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略)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18年 2 月 7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彭颖
接收地址:北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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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传真:(略)
接收电子邮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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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