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城分局通信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东城分局通信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
2017ZCZB-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张雷(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每标段200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三证合一投标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略)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25日 09:0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叁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叁年内(略)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