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略)2017年-2018年外呼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编号:CYX2017-ZB-729),比选人为(略),比选代理机构为(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略)(含税)(最终规模以(略)实际委托为准)。
1.2服务期限:自签署中选服务合同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3参选人需自备话务人员、生产场所、生产坐席、生产用具。
1.4 比选范围:
序号 | 内容 | (略)/通) |
1 | 客户服务 | 客户回访 | 1.42 |
2 | 简单业务受理 | 1.42 |
3 | 投诉处理 | 18.88 |
4 | 客户维系 | 欠费催缴 | 0.94 |
5 | 短信关怀 | 0.047 |
6 | 积分兑换 | 0.047 |
7 | 星级客户行权 | 0.0094 |
1.大于或等于不含税最高限价将导致参选被否决; 2.参选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4位,如出现第5位或以后位数的小数,则无论大小舍弃第5位及以后位数的小数。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2 参选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下列证书之一:
参选人要求具有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与呼叫中心业务相关)或呼叫中心的国际认证体系认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2.3财务要求: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叁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5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外呼类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5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2.6.3被责令停业的;
2.6.4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6.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6.6在最近叁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参选;
2.6.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叁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3.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 22日至2017年 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1.2 比选文件获取(略)
3.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3.1.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11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略)
4.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略)(略)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略)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告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略)
电子(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