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对北京(略)
1. 项目名称:北京(略)
2.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 项目(略)(略)
5. 招标内容:
保洁服务范围主要是机关办公楼、服务保障楼公共区域和大院地面及地下停车场,具体包括:①楼内公共区域(含1个礼堂,不包括各办公室、会议室、机房和各类库房)面积为29473㎡。②楼宇玻璃外窗面积为14268㎡。③院内楼外地面和绿化带面积为28649㎡(其中绿化带面积14474㎡)。④大理石地面面积为2753㎡。⑤地下停车面积18449㎡。⑥院内所有垃圾清运和雨雪清除。⑦与北京市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合同,配合将机关大院所有垃圾清运至北京市指定垃圾消纳点,并支付清运费。⑧其他甲方临时赋予的规定范围内的保洁任务。6. 合作期限:本次项目是总价合同,服务周期一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 中标人数量:一家。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公司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9)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0)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招标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
如授权委托人前来办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 27 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略)
1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 日下午14: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 开标(略)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略)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号院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联 系 人:李新苗、钱卉卉
联 系 (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