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略)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SDYB-201728
3. 采购人名称:(略)
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7. 采购内容及要求:
1)垃圾压缩车2辆、14吨环卫喷洒水车5辆;
2)车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名录内车型;车辆符合北京市环保标准,在北京市可以领取牌照;
3)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地必需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
4)投标人及其投标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采购控制价: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辆) | (略)) | 用途 |
垃圾压缩车 | 2 | 421 | 生活垃圾收运 |
14吨大型水车 | 5 | 环卫喷洒 |
9.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提供(略)站(
)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叁证合一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提供(略)站(
)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授予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1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天(周六日不休息)上午09:00-11:30至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1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略)(略)/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3. 招标代理(略)
联系方式:(略) 传 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