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略),中国信达资产股份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下的服务最终使用方,最终采购合同由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并执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招标人)的委托,就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滨罢新线建设财务应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略)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拟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采购财务应用系统,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目标:
本次滨罢新线建设财务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的目标为:财务应用系统作为新线系统建设中重要的业务系统,承担盈利分析、成本分摊、绩效考核、财务管理等功能,希望能通过本次招标选型,完成财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实施,并要求投标方在实施阶段配合其他系统实施商进行财务应用系统的持续改进和维护。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的公司,且注册资金在1500万人民币(含)以上;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治理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近两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后)应具有三个以上类似项目开发实施案例。
3.4 本项目各包均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5 投标人须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北京(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3时30分,地点:北京(略)
7.中标候选人公示
7.1评标结果将(略)站(丑迟迟辫://飞飞飞.产颈诲诲颈苍驳.肠颈迟颈肠)上刊登,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北京(略) 地 址:北京(略) |
邮 编:100031 | 邮 编:100004 |
(略) (略) |
(略) (略) |
传 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略) 电子(略) (略) |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