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略),中国信达资产股份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下的服务最终使用方,最终采购合同由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并执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招标人)的委托,就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滨罢新线建设代客资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略)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拟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采购代客资金系统,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目标:
本次滨罢新线建设代客资金系统采购项目的目标:为南中代客资金业务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可扩展的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适应南中代客资金业务的长期发展要求,支持行情资讯、交易录入和存续期管理、记账清算、核算处理、估值、保证金和信用风险管理、查询统计、监管报送等功能。
项目计划分两期投产:一期完成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产物相关功能。二期完成所有功能,与新线核心系统一并投产。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的公司,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人民币(含)以上。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等值在1000万人民币(含)以上;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治理良好,组织架构完整,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近两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后)应具有类似资金业务项目开发实施案例。
3.4 本项目各包均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5 投标人须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北京(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13时30分,地点:北京(略)
7.中标候选人公示
7.1评标结果将(略)站(丑迟迟辫://飞飞飞.产颈诲诲颈苍驳.肠颈迟颈肠)上刊登,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北京(略) 地 址:北京(略) |
邮 编:100031 | 邮 编:100004 |
(略) (略) |
(略) (略) |
传 真:021- (略) | 传真:(略) |
电子(略) 电子(略) (略) |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