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罢2、罢3航站楼增加入境外国人自主指纹采集设备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已由(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比选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比选项目的建设(略)
2.2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配合罢2、罢3入境现场新增的指纹采集设备进行强电、弱电、土建专业的配套改造。
2.3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4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是首都机场罢2、罢3航站楼增加入境外国人自主指纹采集设备配套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略)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其他(如果有): /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1)(2)中的任意一项(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16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 2017 年 3 月~ 2017 年 9 月
期间连续叁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闭。
(略)(含)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
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和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叠”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略)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9信誉要求:(1)2014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略)
①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至2017 年 11 月 10 日
(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地址:北京(略)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略),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
5.1踏勘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5.2踏勘集合(略)
6.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中午12:00前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 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