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略)2017年干线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略)2017年干线运输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略)(详见附件二),由“中通服干线运输采购委员会”授权(略)(下称“供应链公司”)履行招标人职责,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窜闯窜叠-2017-6542】。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就(略)2017年干线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预估运输物资总体积约40万m³(2016年实际运营数据)。
2.3 交货时间、交货(略)
2.4 项目性质:货物运输服务招标。
2.5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具体详见下表。
组号 | 招标内容(线路) | 标包类型 | 标包数量 | 预估货量 | 备注 |
1 | 深圳、东莞(珠叁角地区)始发至全国 | 一类标包 | 15个 | 300000 m³ | 一类标包15个,二类标包合计85个,标包数总计100个;预估货量总计39.95万尘³。 |
2 | 南京始发至全国 | 二类标包 | 15个 | 30000 m³ |
3 | 苏州始发至全国 | 二类标包 | 15个 | 30000 m³ |
4 | 武汉始发至全国 | 二类标包 | 15个 | 15000 m³ |
5 | 上海始发至全国 | 二类标包 | 15个 | 10000 m³ |
6 | 杭州始发至全国 | 二类标包 | 8个 | 5000 m³ |
7 | 北京、天津始发至全国 | 二类标包 | 8个 | 5000 m³ |
8 | 成都始发至全国 | 二类标包 | 8个 | 2000 m³ |
9 | 单独线路 | 二类标包 | 1个 | 2500 m³ |
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及标包号详见附件一:标包划分。
2.6特别说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一类标包限最多中4个,二类标包不限投不限中;满足二类标包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任意投一类、二类标包,不满足二类标包资格要求且满足一类标包要求的申请人仅限投一类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两类标包,并且对应不同的资格要求,请各位申请人根据自身投标意向按照如下3.1或者3.2描述的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3.1为一类标包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3.2为二类标包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
3.1 一类标包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投标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但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可以使用其分/子公司的仓储资源以及车辆资源作为相关证明材料,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关联关系。
3.1.3 申请人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对于招标过程中到期且尚未更换的,请补充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或其相关授权单位出具的业务办理受理单。
3.1.4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普通货运”,营业执照上无经营范围的,则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3.1.5 申请人必须有不少于4辆运输车辆,且其中自有车数量不少于1辆。
3.1.6 申请人必须购买货物运输险(即为所运输的货物购买的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险、承运人责任险等),提供证明具有能够独立购买车辆货物保险能力的材料。
(略)或5%,二者就高)部分将由申请人承担,因此要求申请人购买招标人免赔额部分的保险。
3.1.7 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3.1.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9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叁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叁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通服及其下属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略)(含)】人民币。
3.1.11 分支机构要求:申请人须(略)点/分支机构。
3.2 二类标包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2.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投标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
3.2.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但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可以使用其分/子公司的仓储资源以及车辆资源作为相关证明材料,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关联关系。
3.2.3 申请人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对于招标过程中到期且尚未更换的,请补充提供道路运输管理局或其相关授权单位出具的业务办理受理单。
3.2.4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普通货运”,营业执照上无经营范围的,则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3.2.5 申请人必须有不少于10辆运输车辆,且其中自有车数量不少于2辆。
3.2.6 申请人必须购买货物运输险(即为所运输的货物购买的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险、承运人责任险等),提供具有能够独立购买车辆货物保险的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略)或5%,二者就高)部分将由申请人承担,因此要求申请人购买招标人免赔额部分的保险。
3.2.7 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3.2.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9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叁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叁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通服及其下属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略)(含)】人民币。
3.2.11 分支机构要求:申请人(略)点/分支机构。
如(略)点/分支机构】的设置,须提供承诺函。
3.2.12 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且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及处理加工手段,并能保证按招标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运输需求。
(略)】人民币(如为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在2014-2016年度期间进行工商???册的,请提供自注册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2.14 申请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1000万运输类业务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3.3 现场考察
3.3.1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结果作为本次资格审查的合格的条件之一。
3.3.2 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3.3 现场考察对象: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合格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授权中通服干线运输联合采购委员会调研组完成对每个申请人至少一个中转点或集散地的考察,针对有多个标包投标意向的,调研组会将根据申请人意向标包数量增加该申请人的中转点或集散地现场考察点数量。
3.3.4 现场考察除文件真实性审查以外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中转点或集散地硬件环境(应同时满足以下不少于4条)
(1) 中转仓地理位置距离最近高速公路入口处小于20KM(行驶路程);
(2) 中转仓具有高低落差的标准装卸平台;
(3) 装卸平台安装有辅助升降装卸平台;
(4) 装卸平台有全覆盖的防雨设施;
(5) 中转仓具备消火栓或配备有灭火器材;
(6) 中转仓有相应应急消防指示牌;
(7) 中转仓应有相应防涝设施(室外作业区无积水洼地,室外场地有排水沟渠且沟渠无堵塞现象)。
中转点或集散地现场运营情况(应同时满足以下不少于5条)
(1) 中转仓具有装卸相应设备(如大型叉车、液压叉车);
(2) 中转仓及装卸区域干净整洁;
(3) 中转仓物资及工具堆码规范,无大压小、重压轻、倒置、占道等现象;
(4) 中转仓及作业区范围内无吸烟现象;
(5) 现场装卸操作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无随意抛扔货物现象;
(6) 现场操作借助适当作业工具,无野蛮操作现象;
(7) 具有各岗位的操作手册及管理职责相关文件。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相应标包的投标(仅符合一类标包资格要求的只能投一类标包;符合二类标包资格要求的可任意投一类和二类标包)。
4.3单个标包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略)
(略)】
。
5.1.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提交资料: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申请人名称 | |
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 |
3 | 申请人联系(略)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5.1.5 如采用电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略)资料后【1】日内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7时00分】。
6.2现场递交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地点为【北京海淀花园饭店5层第五会议室(地址:北京(略)
6.3邮寄方式:请申请人将全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后邮寄至北京(略)
6.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略)
联系方式:佘先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购买招标文件(略)
项目(略)
电 话:(略)、(略),(略),(略)
地 址:北京(略)
电子(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账 号:3602 0010 1920 0328 213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