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直属支队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放马峪营区装甲大队)
比选公告
1、(略)的武警部队直属支队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放马峪营区装甲大队)承担单位比选工作已经开展。现诚邀各潜在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2、工作内容
2.1招标范围
武警部队直属支队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放马峪营区装甲大队),具体内容包括:将放马峪营区装甲大队2吨燃煤供暖锅炉改造为2台1吨燃气供暖锅炉,将0.5吨燃煤锅炉改造为0.5吨燃气饮水锅炉,在锅炉房周边建设尝狈骋储罐及汽化装置,锅炉房使用尝狈骋作为气源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2工期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完成供货。
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安装,以及协调办理完成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2.3质量要求
合格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并得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审批。
3、本项目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公司法人;
3.2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叠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叠级及以上资质;
代理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及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物经销授权书;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叁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4截止至递交截止日,比选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4、踏勘现场,踏勘时间: 2017年9月23日9 时0分
踏勘集中(略)(略)
6、比选文件的购买
6.1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 时,在 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7、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8、
比选申请费用8.1申请人在比选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被接受,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比 选 人:(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