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首都机场2017-2018年度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有相关资质能力的公司参加。
1.项目名称:(略)2017-2018年度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进行比选项目
2.合格应答人要求:
(略)
2.2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以下内容的一项或多项:新媒体运营、软件开发、设计制作、活动策划及执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具备充足的资源,有较强的专业人才队伍,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新媒体运营工作;
2.4从事过2年(含2年)以上国家企事业单位新媒体营账号运营、活动策划执行、新媒体宣传渠道营销推广等经验,2015年至今拥有至少3次相关成功案例及作品,并提供相关案例及作品的证明资料;
2.5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过2年(含2年)以上国家企事业单位新媒体营账号运营、活动策划执行、新媒体宣传渠道营销推广等经验,并提供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2.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内或以往在(略)招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人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供应商,评审人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9应答厂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2.10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3.委托
如应参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4.比选费用
无论比选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评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报名(略)
(略)
公告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
6.领取文件(略)
联系(略)
(略)
7.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9:30至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略)
8.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6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9.递交应答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0.比选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股份公司会议室(具体会议室编号另行通知)。
11.递交应答文件(略)
(略)
技术采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