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叁分公司规划大厦项目部公共秩序维护项目(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公司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介绍
(1) 招标项目名称:
(略)叁分公司规划大厦项目部公共秩序维护项目(重新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规划项目(略)
项目内分为主楼及配楼。
2.招标范围
规划大厦公共秩序维护,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保安服务公司,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相关业绩。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略)。
2、投标人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北京市的保安服务公司还需提供(略)资料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应有保安服务或类似服务近叁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物业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先与(略)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与书面版,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地址:北京(略)
邮编:100873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略)
6.招标文件售价
(略)。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6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略)地点,并交付给(略)。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叁方披露。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略)
传真:(略)贰尘补颈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