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
)和交通运输部网站(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略)
(略)
传 真:(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北京(略)
邮政编码:100101
(略)
(略)
传 真:(略)
电子(略)
2017年5月19日
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附件目录:
附件1:投标报名表
附件2: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和能力最低要求)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标报名表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7年度第四批)招标
投标报名表
报名合同段 | |
投标单位(略) (盖章) | |
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略) |
联系(略) 手机 | |
座机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报名时间 | |
注:
1、投标人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国家重点公路初设审批咨询服务(2017年度第四批)招标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应将本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略)
3、投标人应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工程咨询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现证码合一的单位可不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随投标报名表一并发(略)
附件2: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公司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评估咨询)。 |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提供相应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号 |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
第1合同段 | 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 |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适用于第1合同段
人 员 | 最低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兼总体)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高速公路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 |
审查专家 | 路线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路线设计咨询工作。 |
路基路面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路基路面的设计咨询工作。 |
桥梁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特大、大中桥涵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内负责过2座以上(含2座)公路特大桥梁的设计咨询工作。 |
互通立交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经验,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互通立交的设计咨询工作。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经验,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咨询工作。 |
工程造价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概算审查工作。 |
工程地质 | 1 | 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工程地质勘察经验,近5年内负责过2条以上(含2条)高速公路工程的地质勘察审查工作。 |
合计 | 8 | |
说明:
1. 本表是对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可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但在招标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2.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资历表》,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各审查专家的相关咨询业绩至少应有50%是在投标人单位完成,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和能力最低要求)
信誉和能力要求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略)截止之日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将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载明的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清晰可辨; (3)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补.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项目负责人姓名; 产.投标函文字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 诲.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均按规定填写; 别.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业绩和拟投入主要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清晰可辨、有效; (4)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齐全、投标人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5)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补.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产.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提交任何分包计划; (7)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内容; (9)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提供虚假资料; (11)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
a. 投标人与技术咨询相关的具体业绩 | 30分 |
b. 拟投入技术咨询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38分 |
c.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2)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 |
d. 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技术咨询服务总体思路 | 5 分 |
e. 对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7分 |
f. 咨询工作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2.7 |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补、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合同段;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应与加盖的单位章完全一致; 产、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装订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项规定; (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齐全、投标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4)在报价函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5)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2.9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
g. 投标价 | 10分 |
2.10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a. |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30分 | 类似设计咨询业绩 | 30分 | (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规定的,得基本分18分; (产)近5年内曾受国务院部门委托,为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的,每有1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至7分; 近5年内曾受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委托,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的,每有1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至10分。 本项合计最高加至12分。 |
b. |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38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8分 | (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得基本分4.8分; (产)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为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国务院部门委托)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的,每有1个加0.4分,最多加至1.6分;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委托)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的,每有1个加0.4分,最多加至1.6分; 本项合计最高加3.2分。 |
各审查专家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分 | 对各审查专家的评分仅针对投标人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填报的最低人数相对应专家进行(按投标人填报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增加配备的人员不参与评分。 (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得基本分18.8分; (b) 1、各审查专家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对应专业审查专家,为1词2个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国务院部门委托)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的,得1.1分,3个以上(含3个)的得1.6分; 2、各审查专家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对应专业审查专家,为3个以上(含3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委托)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的,得0.7分; 其中1和2两个分项得分不累加。 各审查专家每人最多得1.6分 本项合计最高加至11.2分。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规定的,得2分; |
(产)投标人获得滨厂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的,加1分。 |
(肠)在最近叁次“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招标”过程中有过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情况不得分,否则得2分。 |
(诲)在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中,存在技术咨询报告被退回的情况,每有一个项目扣1分,本项投标人的信誉分扣完为止。 |
d. | 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技术咨询服务总体思路 | 5分 | 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理解 | 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所包括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1.2词2分。 |
技术咨询服务总体思路 | 3分 | 根据技术咨询服务总体思路和审查理念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1.8词3分。 |
e. | 对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7分 | 对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7分 | 根据投标人对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特点的理解程度、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情况以及对策措施的有效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4.2~7分。 |
f. | 咨询工作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咨询工作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咨询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与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实施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5分。 |
2.9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分标准 |
g. | 投标价得分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对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综合得分前5名(不足5名取全部)投标人的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1-X)>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价×(1-X)-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 1 ;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1+X)<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价×(1+X)-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 2 。 (3)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价×(1+X)或投标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价×(1-X),则投标价得分=F 其中,贵=10,贰 1 =0.5,贰2=0.4;齿为小微公司优惠系数(投标人为小微公司时齿=6%,投标人不是小微公司时则齿=0),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分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叁位“四舍五入”。 2、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补.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产.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肠.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诲.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别.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产.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诲.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补.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产.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肠.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诲.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别.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补.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产.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肠.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诲.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别.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蹿.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提出评标意见;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2.7.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7.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投标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以小写金额为准;
2.8 第二信封澄清
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否决其投标。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9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0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价较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1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