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项目采用联合供热方式,若在绿电供热比例较高的方案下,大约需要在热力中心附近提供60000办痴础左右(10办痴电压等级)的供电容量,现状下能够提供的最大供电容量是多少,什么时间具备供电条件? | 距离本项目4公里左右有20000办奥容量,具体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调查,自行考虑。 |
2 | (略)/办奥丑,请明确此价格是否为10办痴用户侧价格,是否为全天侯价格,价格锁定多少年,总电量是多少,测算特许经营费时应以何种价格测算,绿电供应不足时由谁来保底? | (略)/办飞丑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费招标控制价测算的边界条件,该价格为用户侧价格,具体锁定时间、价格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投标人测算特许经营费时绿电价格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
3 | (略)/立方米价格核算?项目现场踏勘时了解到本项目无气源,请明确本项目气源的供应日期、供气能力、供气设备接口边界。若因气源未通导致项目无法按时投运,如采用临时气源,燃气价格是多少,供应能力及供应期限如何? | 燃气价格执行北京市燃气供热相关文件规定。 政府要求陕京四线10月底前具备供气条件,接口(略) 临时气源价格、供应能力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
4 | 为便于合理制订方案,请明确本项目374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的规划位置、供热用户类型(居民或非居民面积占比),并提供供热面积规划图纸;请明确现状107万平方米清洁能源改造供热面积详细清单,具体包括位置、供热用户详情及位置图纸。 | 请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自行调查了解。 居民供暖面积约40万平方米,非居民供暖面积约67万平米。 |
5 | (略)/平方米)。 | 供热价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居民、非居民供热的政府统一定价。 有关国家、北京(略) |
6 | 请明确移交给中标方的资产清单及净值状况,热力中心相关负债及或有负债是否随之移交,被移交资产及地上物的处置权的归属。 | 移交中标方特许经营权的资产清单及净值状况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仅移交资产及地上物的经营权,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
7 | 投标公司并非在延庆地区注册及经营的公司,与延庆区域内银行合作机会非常少,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关保函必须在延庆区内的银行开具,如此短的时间建立与延庆本地银行合作关系难度极大。保函主要看银行的综合服务优势,若能完全满足业主索赔需求即可,此规定是否必要;若确需在延庆本区域内的银行开具保函,请明确合作金融机构并协助投标人获得该金融机构的高质量服务。 | 银行保函可在北京(略) |
8 | 投资保函和建设期履约保函都是约束投资人履行投资义务的,保函的时效性也是重迭的,两项保函重复,不利于投资人高效利用融资能力为项目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服务,建议撤销其中之一。 | 投资保函和建设期履约保函主要担保的内容不同,投资保函主要侧重投标人中标后按期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投资等担保,建设期履约保函侧重于项目建设担保。投资保函和建设期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
9 | 需明确未移交的、用户自管的换热站及二次管网是否在维护责任范围内。 | 未移交的、用户自管的换热站及二次管网在维护责任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关村延庆园八达岭片区供暖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草案)》中第4.2款相关约定。 |
10 |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计算边界条件甲方是否给于保障,若边界条件变化,特许经营费是否应相应调整? | 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20.1.3条执行。 |
11 | 请提供新增面积分布位置及控规(住宅及公建及厂房所占比例),开发区供热规划(新建热力网路由) | 请投标人自行调查、自行了解。 |
12 | 地源热泵所需地勘资料。 | 请投标人自行调查、自行了解。 |
13 | 现状燃煤锅炉房供热面积每平米煤耗,电耗,水耗。 | 燃煤锅炉供热面积每平米消耗煤30办驳、电0.1办飞、水0.01迟。 |
14 | 现状采暖收费率,停暖及空置房面积。空置房采暖收费政策。 | 现状收费率85%,停暖积9867.79平米(非居民9867.79、居民472.35平米)。 空置房采暖收费政策:在供暖季前向我单位提供书面申请,并由我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后,将不收取本供暖季采暖费。 |
15 | 体现风电利用是否仅是利用低谷电(来自张家口风电站),无需建风电厂。 | 风电接入政策按按照国家能源局(国能综新能【2016】343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
16 | 玻璃钢研设计院约20多万平方米及其他现有地块是否收配套费。 | 107万平米以内部分不收取配套费。107万平米以外可收取配套费,政府另有规定除外。 |
17 | (略)的依据及付款方式(是否分期付款)等明细。 |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费根据规划供暖面积、北京(略)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关村延庆园八达岭片区供暖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草案)》中第3.2款约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50%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费;待供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后,乙方缴纳剩余50%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