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东北货运区前期规划研究”项目进行比选。
一、比选内容:东北货运区前期规划研究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1、合格的服务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
2、境内服务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民航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服务商须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2个单个项目总体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的航空物流项目规划业绩(含上述标准航空物流项目规划工作内容的民用机场整体规划)。(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执行地点、合同执行的起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工程总面积,各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用户单位的(略)
4、服务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在上述其中一个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应答人须提供合同相关内容证明此条款,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用户单位的(略)
5、服务商须具有近叁个月(税款所属时间为2015年8月~2015年10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服务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叁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年8月~2015年10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9、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叁、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3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9点30分--2015年12月8日16点30截止(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略)
七、领取文件(略)
传真:(略)
电子(略)
(略)
八、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15年12月9日9点30分―11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九、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7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十、比选时间:
2015 年12月17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应答文件(略)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叁、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略)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