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15
年第四批项目(非物资)
第二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招标编号:
SGOC-2015ZF04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略)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
“
项目单位
”
),建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服务期
| 保证金金额 (略))
| 专用资格要求
|
1
| SGOC-2015ZF04-201
| 国网运行宜宾处叁大特高压直流协调控制装置改造施工
| 完成复龙、宜宾、锦屏换流站协控装置改造,达到多回直流紧急功率协调控制等功能
| 2016.01.15-2016.01.27
| 1.4
|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应答截止日前3年内,应答人应具有±500办痴及以上换流站施工、调试项目业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截止日前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3.1.2
业绩要求:
详见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2)
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略)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1.4
安全质量要求:
(1)
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
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
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
在投标截止日前叁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3.2
投标人须满足的专用资质要求:
专用资质要求是对通用资质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质要求为准,
详见
2.
招标范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30
日
,每天
9
:
00-11:30
、
13:30-16:30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形式: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投标人首先按照
4.4
要求将标书款(略)
4.3.2
填写附件
“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
4.3.3
将
excel
版,
“附件
2
文件购买登记表”
(切勿扫描)以公司全称命名和汇款底单同时发送至(略)
邮箱,邮件主题为应答人“公司全称
+
项目编号”;
4.3.4
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我公司收到邮件,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略)
4.4
招标
文件
售价及公司账号信息: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50(略),投标人应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
注明
“
运行招标
+
购标费
”
(
不接受个人汇款和超级网银汇款
)
,购买多个项目招标文件须合并汇款(切勿分包汇款)。标书费发票(略)后统一邮寄,标书费发票查询(略)
(略)
。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
号:
(略)(略)
如因应答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标包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费用售后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8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略)
北京市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6
区
13
号楼
8
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
开标时间:
2015
年
1
月
18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开标(略)
北京市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6
区
13
号楼
8
层会议室。
5.4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各项目的应答保证金金额详见
2.
招标范围
7.
联系方式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向下列联系方式发送邮箱和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略)
传 真:(略)
(略)
(略)
(略)
(1) 标书(略)
(2) 保证金、服务费(略)
(3) 技术(略)
王 悦:(略)、(略)
张华兰:(略)、(略)
李国栋:(略)、(略)
杨思琦:(略)、(略)
注:
1.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以总额方式累计汇入,应按投标项目逐笔汇入。投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按对应项目一收一退。
2.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电汇底单“附言”中需注明“投标保证金”与招标编号,不得简写、缩写,如此项缺失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
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