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湿解处理厂运营工作,经北京(略)
号)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委托运营模式实施。丰台区政府授权(略)负责丰台区湿解处理厂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略)作为招标人,委托(略),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
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湿解处理厂特许经营(招标编号:叠闯闯贵-2015-1837
)
2、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人地址:北京(略)
号
招标人(略)
招标人联系方式:(略)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号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4、项目概况:
4.1
(略)
4.2
规模:湿解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1200迟/诲
,占地面积约78.70
亩,
分二期进行建设,其中一阶段工程处理规模为600迟/诲
,二阶段工程处理规模为600迟/诲
。
4.3
建设情况:一阶段工程计划2016
年10
月试运行。建设内容:湿解车间(
预留600迟/诲
的设备采购安装)
、堆肥车间(预留部分设备采购安装)、除臭系统(预留部分设备采购安装)、永和庄填埋气净化提纯工程、天然气调压站、锅炉房及综合楼等。二阶段工程将根据一阶段的运行情况和处理量的情况进一步安排实施计划。二阶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湿解车间预留的600迟/诲
的设备采购安装、堆肥车间预留部分设备采购安装和除臭系统预留部分设备采购安装。
4.4
垃圾来源:原生垃圾(城(略)
以下的筛下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的沼渣和渗沥液处理厂的污泥。
4.5
主工艺路线为:湿解+
高温堆肥。
5、招标内容:
北京(略)
中标人本身既是在丰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的,可不再新成立项目公司,需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略))
,由招标人与项目公司或中标人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或中标人应参与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工作,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承担项目的试运行工作,并于试运行完成后,出具试运行报告。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与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6、特许经营权内容:
6.1
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排他性的享有本项目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6.2
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获取垃圾处置费;
6.3
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并于特许经营届满将本项目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7、特许经营期限:
叁十年,期限自本项目试运营开始日起,连续计算满叁十年止。
8、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8.1
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存续时间在3
年以上;
8.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规模不低于8000(略);
8.3
拥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8.4
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运营业绩;
8.5
投标人近叁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8.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0.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2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4
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5 2014
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
年12
月4
日起至2015
年12
月10
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
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招标文件发售(略)
(略)713
室。
1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0(略),
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
年12
月25
日上午9
:00
(北京时间)。
1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
年12
月25
日上午8
:30
至9
:00
(北京时间)。
16、开标及接受投标文件(略)
北京(略)
号大康大厦503础
会议室。
17、本项目公告媒体:
北京市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飞飞飞.产箩锄迟产.驳辞惫.肠苍
)、(
)。
18、本项目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进行公证。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号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帐
号:(略)(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联
系
人:王虹
日
期:2015
年12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