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供应商 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证书叠本 。
(4) 供应商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供应商 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供应商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7) 供应商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供应商 未受托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 供应商 与 采购 人及 采购 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 采购 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 采购 人和 采购 代理机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采购 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供应商 在 响应 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3)本次 采购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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