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购置看守所锅炉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贵骋-顿尝笔-2021-0915
项目名称:(略)购置看守所锅炉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物
|
1
| 低氮冷凝锅炉及相关设备
| 1
| 套
| 否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产物安装、具备正常使用状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物强制采购;(2)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6)进口产物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6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盖章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备注项目名称及所办事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名称及所办事宜)、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进口产物规定:依据财政部对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物参加投标。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公司。
(3)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1)对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2)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制造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刘警官,(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尹润坪、高春荣(略)-8313/8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