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及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副食品及调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C190SEF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唐婷(由机构代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项目地点
| 备注
|
01包
| 副食品及调料采购项目
| 1年
| (略) | 北京
| 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单位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物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21日 09:00
六、开标(略)
(略)六层会议室(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提供相关产物(2种以上)的产物检测报告;
7.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从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公司。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