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2022年北京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及主承销商确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20-2022年北京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及主承销商确认项目
项目编号:
0773-1941GNOAFWGK35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家数
| 其他简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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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行类金融机构承销团
| 本包采取自愿申请及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机构中择优选择不超过25家银行类金融机构组建2020-2022年北京市政府债券承销团,(略)参加本包并符合本包资质要求的机构全部成为本包采购的承销团成员或主承销商。
| > 详见第叁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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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承销团
| 本包采取自愿申请及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机构中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组建2020-2022年北京市政府债券承销团,如申请机构数量不足10家,则报名参加本包并符合本包资质要求的机构全部成为本包采购的承销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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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机构总部设在北京市或在北京市设有分支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5具有负责债券业务的专职部门和健全的债券投资和风险管理制度;6信息化管理程度较高,具备债券发行系统投标权限并开有结算账户(或具备开通债券发行系统投标权限及开立结算账户的条件);中标后能够由投标人总部或者经投标人总部授权委托其设在北京的分支机构代理签署并履行债券承销协议。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6日 09:0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对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对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