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污水处理站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骋齿罢颁-础-(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
联系方式:吕先生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概况:
3
座污水处理站委托改造、维保项目,3
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能力分别为50吨、100吨和150吨。委托改造、维保的内容主要有:3座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改造、日常运行管理、保养、调试(不含水电费,含易损件的更换和维修),使之运行更经济,效果更良好,主要工作有:
1
)配备具有上岗人员,完全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巡查制,叁站共配备2
人巡检。
2
)污水处理站内设备、(略)、调整保养及巡视。
3
)改造/巡检/保养/维护各项相关工作。
4
)记录、分析水质指标,定期送检化验,一次/
月,协调第叁方出具检测报告(含在维保费用内)。
5
)定期清运处理污水站内污泥。
6
)定期加药(次氯酸钠等药剂),保证正常运行。
(2)服务期限:1年
(3
)
最高投标限价:(略)
1)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内全部维修、改造、维保内容进行投标。
(4)改造、维保效果:污水排放指标符合北京市环保部门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须具备污水处理站改造、维保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资格。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北京(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06日 09:0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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