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19年邮件网关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G(略)9 )以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及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述
目前邮件是我司电子资料、相关通知等传输的重要通道,是同事之间或与外界客户沟通交流的主要工具。邮箱服务器向公网提供服务,面临众多安全隐患。通过采购邮件网关,建立一套以反垃圾邮件、反病毒邮件为基础,以邮件数据防泄漏为延伸的邮件安全网关。实现(略)环境下对邮件系统边缘安全防护及邮件数据安全防护的立体化需求。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设备及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二、 采购内容
序号 | 需求内容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邮件网关 | 反垃圾、沙箱模块 | 台 | 4 | 合同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 |
三、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
3.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销售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备1个及以上同级别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同级别应用案例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联、中国银联、中国债券登记结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上海清算所、上海票据交易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部级别的办公网络或数据中心。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至少连续叁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相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必须是产物原厂商或产物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如果供应商是代理商,则必须具备原厂唯一授权函。(须提供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书面授权书原件。)
四、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五、 比选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2019年10月9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领取方式:请在领取时间内,将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略)
3. 领取方式:免费。
六、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周一)18:00整。
2. 响应文件递交(略)
3.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至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5. 谈判时间(如有):另行通知。
七、 联系方式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