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相关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采购相关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采购相关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Z_Z192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警官(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苍产蝉辫;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磋商内容:&苍产蝉辫;(略),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略),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包含:对本项目的软件、硬件、数据、通信网络和基础环境设施进行维保服务,按照要求的时间周期对本系统进行日常巡检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损坏的设备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抢修,耗材进行更换,确保本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苍产蝉辫;
服务时间要求:响应招标文件具体分项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0日&苍产蝉辫;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06日&苍产蝉辫;09:00&苍产蝉辫;至&苍产蝉辫;2019年11月12日&苍产蝉辫;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略)(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0日&苍产蝉辫;08:30&苍产蝉辫;至&苍产蝉辫;2019年11月20日&苍产蝉辫;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0日&苍产蝉辫;09:30
响应文件开启(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2、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
发布公告的媒介:北京(略)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略)、中国政府采购网
(
)。
4、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地址:
6、
※本项目各分包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不可重复。
7、
领购磋商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介绍信(原
件,格式自拟)、授权代表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物有关政策;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有关政策;
3、
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