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台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南院、丽泽、丰北路食堂排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丰台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南院、丽泽、丰北路食堂排烟改造
项目编号:
668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闻主任(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对丰台政府食堂排烟系统进行改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直至验收合格,正常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的投标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投标;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公司或小型、微型公司、监狱公司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09:3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物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物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叁部门联合发布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
、执行《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