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看守所维保项目第4包液化气维保
(二次)
采购公告
(略)(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受
(略)&苍产蝉辫;
(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下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看守所维保项目第4包液化气维保
(二次)
项目
编号:
Z_Z19264
项目联系
人:郭警官&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项目联系(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苍产蝉辫;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略)看守所维保项目第4包液化气维保
(二次)
2、预算金额:
26.8(略);&苍产蝉辫;
资金来源为
财政
预算资金
,资金已落实。
项目概况
和
简明技术要求:
顺义区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即将投入使用,为保证所内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及训练,需对所内液化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服务期限:一年。
3、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项目。
4、本项目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不完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
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9年
10
月2
2
日9:00至2019年
10
月2
8
日16:00
&苍产蝉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北京(略)
(略)/包(人民币)
招标文件获取
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
1
月
12
日上午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1
2
日上午9:30
六、开标(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将予拒收
。
2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
、发布公告的媒介:北京(略)
(
(略).产箩蝉丑测.驳辞惫.肠苍/
)、北京市政府采
购网(略)、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
箱地址:
6
、
领购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格式
自拟)、授权代表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物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有关政策;
3、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